副招讨使
官名。金朝招讨司置,员二人,从四品,佐招讨使招怀降附、征讨携离。元朝招讨司不设达鲁花赤者亦置一人。明朝或置副招讨。
官名。金朝招讨司置,员二人,从四品,佐招讨使招怀降附、征讨携离。元朝招讨司不设达鲁花赤者亦置一人。明朝或置副招讨。
官名。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的长官。见“行政院政务处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湖北之铸钱局。顺治七年(1650)置局,雍正七年(1724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武昌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乡官名,犹祭酒。汉贾谊《新书·时变》:“骄耻偏而为祭尊,黥劓者攘臂而为祭政,行为狗彘也。”清桂馥《札樸·金石文字》:“古铜印有始乐单祭尊,万岁单祭尊。案,始乐、万岁,皆里名。祭尊,乡官,犹祭酒。”
官名。秦置,属治栗内史,为都内令副贰。入汉因之,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属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属大司农。东汉省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司仪长”,为清朝贝勒府总统领官。设一人,从四品。掌董率府僚,纪纲众务。宣统元年(1909),以避溥仪讳,改称司礼长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司御副率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五品以上为学士,宪宗元和四年(809)学士,直学士皆用五品。
史官的别称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古之王者世有史官,君举必书,所以慎言行,昭法式也。左史记言,右史记事,事为《春秋》,言为《尚书》。”所以“记言”便成了史官的别称。
清朝都察院御史之别称。都御史的别称。见清梁章钜《称谓录十四·都御史古称》。参看“都御史”、“都察院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属少府监。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为东、西染院。参见“染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