剥麻
官场用语。宋朝,大臣有罪例不诛杀,而是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务,然后台谏官再上章弹劾,皇帝依奏降旨,择日宣麻再降之。这种渐次行贬,称为剥麻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大臣有罪,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位,再由台谏官向皇帝上奏弹劾,然后由皇帝下诏处分。此种渐次贬降的处分办法,俗称“剥麻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,大臣有罪例不诛杀,而是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务,然后台谏官再上章弹劾,皇帝依奏降旨,择日宣麻再降之。这种渐次行贬,称为剥麻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大臣有罪,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位,再由台谏官向皇帝上奏弹劾,然后由皇帝下诏处分。此种渐次贬降的处分办法,俗称“剥麻”。
指皇帝诏书。汉朝一般简牍长度为一尺(约合今23公分),唯书写诏书的木简长一尺一寸。故皇帝下达的诏书也称尺一。
官名,为三闾大夫的省称。战国时楚国有此官,爱国诗人屈原曾任此职,掌管屈、昭、景三族。后世则专指屈原。《后汉书·孔融传》:“忠非三闾,智非晁错。”
官署名。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皆置,设都虞候、判官,掌鞫讼刑狱。五代诸州沿置,改称马步院。
官署名统称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,三司所辖三部勾院、都磨勘司、都主辖支收司、拘收司、都理欠司、都凭由司、开拆司诸机构之统称。
武官名。商代设置,亦称北吏,为驻防北土的大使,见《殷墟文字丙编》二九。参见“西史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弁师下士二人,工四人,掌管王的冠冕。北周置弁工中士,正二命;弁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冠冕的制作,属冬官府司织下大夫。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。一人,正六品,为监正佐官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副”。
①私家之吏。战国、秦汉均有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封诊式》: 黥妾爰书,“某里公士甲缚诣女子丙,告曰: ‘某里五大夫乙家吏。”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 “宋昌以家吏从高祖起山东。”②皇太后、皇后、太子
唐、宋“知制诰”别称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凡官员被台谏官上疏奏论其罪过并请朝廷贬责,称为遭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