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置营田事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二年(999) 置,以转运使兼任,掌本路营田之事。参见“营田使”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二年(999) 置,以转运使兼任,掌本路营田之事。参见“营田使”。
见“印务参领”。官名。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,掌文书档案等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隶会福总管府,掌大护国仁王寺田产。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,成宗大德元年(1297)改为提举司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制术语。指兼管某项事务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吐谷浑族军。设详稳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大学堂及高等学校,政艺专业,咸综领之。辖专门教务、专门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
官名。明朝于诸王府工正所置,一人,从八品,佐工正掌缮造修葺宫邸、廨舍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 (1565) 革。
见“副司矢”。
又名“邸抄”、“邸报”。因抄录揭示于宫门之外,故名。详“邸抄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集贤院,员额四人,掌造集贤院所用毛笔。
战国时燕国养猪之官。《符子》载:“朔人献燕昭王以大豕,……王乃命豕宰养之,十五年,大如沙獖,足如不胜其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