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置司
见“制置使”。
见“制置使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侦查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探访、侦缉奸宄,凡行踪诡密、潜谋不轨、来历不明、形迹可疑者,均需进行探查。置监督一人,辖中、左、右三路局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宣
官署名。清朝江西之铸钱局。顺治四年(1647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南昌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僧官名。掌管僧众。《西游记·第十二回》;“太宗喜道:朕赐你左僧纲,右僧纲,天下大阐都僧纲之职。”注:“僧纲,管理僧人的僧官,都僧纲,管理僧纲的总僧官。”《明史·职官三》:“僧,道録司掌天下僧道。在外府
官名。明朝内阁大学士之一。嘉靖(1522—1566) 中改原谨身殿为建极殿,原谨身殿大学士亦随阁名而改。参见“内阁大学士”。官名。明朝置。掌献替可否,奉陈规诲,点检题奏,票拟批答,以平允庶政。凡上之达
官名。北魏置。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,以宦官担任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高祖以 (王温)谨慎,补中谒者,小黄门,转中黄门、钩盾令,稍迁中尝食典御、中给事中。”北齐改称“中尚食典御”。
民国军制,中级军官曰校,分上校、中校,少校三级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校官”。
即连署。东汉时有重大案件,需由具体承办机关呈转三公连署,奏报皇帝。据《后汉书·党锢列传》,东汉末年党锢事起,宦官集团诬害李膺等人,案卷送经三府,太尉陈蕃不肯平署。结果皇帝震怒,迳直下令逮考李膺等人于黄
官署名。清朝钦天监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设。掌编制时宪书,推算月食,绘图以测验,各项祭祀,则选择吉日记于册。设有五官正、春官正、夏官正、中官正、秋官正、冬官正、五官司书、博士、天文生等,分掌各
官职种类。北魏置,隋、唐因之。指不带兵、没有实际职掌、仅代表品阶待遇的名号将军。北魏末战事频繁,授官较滥,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(533),规定担任官职低于自己应授品阶者,可加散号将军,享受该官的品阶待遇
官名。明清负责皇宫、东宫、皇城、京城内外各门官的总称。均以宦官充任。吴元年(1367)设,皇门使,副使。洪武二年(1369)改门正、门副。后只设门正一员,下属管事无定员,掌晨昏启闭,关防出入。统由司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