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作监
官名,东汉置,为少府属官,掌监别作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》:“章和以下,中官稍广,加尝药、太官、御者、钩盾、尚方、考工、别作监,皆六百石,宦者为之。”
官名,东汉置,为少府属官,掌监别作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》:“章和以下,中官稍广,加尝药、太官、御者、钩盾、尚方、考工、别作监,皆六百石,宦者为之。”
(1)宿卫官。汉制,少府、光禄勋、执金吾、卫尉四官,各领其属以掌宿卫,遇有狱讼之事可自行审判,不须移送廷尉。(2)诸公府。自两汉至魏晋南北朝,诸公府都设有掌理司法的掾属,可以执行司法审判事务。如辞曹主
官名。《周礼》以五家为比,五比为闾。比长为一比之行政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比长,五家下士一人”,“各掌其比之治。五家相受,相和亲,有罪奇衺,则相及。徙于国中及郊,则从而授之。若徙于他,则为之旌节而行之
爵位名。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。燕王秦日纲初为丞相,后升顶天侯,又升燕王,称千岁,官阶为四等,辅佐天王处理军政诸务。系衔为霜师燕王,对外行文则冠以“真天命太平天国”七字。其办事机关称燕王府。参见“燕王府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属国务院,掌管文官的任免、升转、资格审查、存记、注册、考试、勋绩考核、恩给、抚恤、爵位、勋章、荣典等事。设局长、参事、佥事、主事等官。国民政府成立,由考试院铨叙部任其事。
皇宫内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 “中官在省闼者或数十年,封侯贵宠,胶固内外。”皇宫内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“中官在省闼者或数十年,封侯贵宠,膠固内外。”
官名。亦称大理寺丞。北魏或有其名。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,七品。隋朝置二员,正七品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正分判狱事。唐朝置六员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;一丞断事,诸丞共同参
“小驾部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即左部句龙王,大人指王。详见“左部句龙大人”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五代与宋设置,属贤良忠直类,本为汉代察举科目之一。唐于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 姜公辅等四人及第;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诏举,韦执谊等十四人及第; 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诏举
分见“右至灵”、“左至灵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