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国子监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总管国子监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国子监复以监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置,员额二人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总领国子监事。元丰改制,始废判国子监事,仍以祭酒为国子监的长官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总管国子监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国子监复以监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置,员额二人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总领国子监事。元丰改制,始废判国子监事,仍以祭酒为国子监的长官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。即全国最高公安行政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改工巡总局设。掌全国警政,直辖京师司法、内务、治安事宜。辖警政、警法、警保、警学、警务五司及京师内城巡警总厅、外城巡警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冠名。即柱后惠文冠、獬豸冠。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。后秦御史及汉朝执法官吏、使节也用。《后汉书·舆服志》: “法冠,一曰柱后。高五寸,以为展筩, 铁柱卷, 执法者服之,
官署名。汉武帝天汉三年(前98) 置,主管酒类专卖,昭帝始元六年(前81) 罢郡国榷酤官,改征酒税。官名,汉武帝天汉年间置,掌酒类专卖,昭帝始元六年罢,改为征收酒税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从九品,二十四掌之一。唐沿置,属尚服局。员二人,正八品,为司衣、典衣之佐,协掌衣服首饰之事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女官名。唐,金皆置,正八品,掌御用衣服首饰等。见《新唐书·
宋朝禁止有关官员会见宾客的制度。为县令、知州、通判非假日不许出谒; 在京台谏、侍从,假日许受谒,但不许出谒; 大理寺官,受谒、出谒皆不许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,置一人。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,置一人。
(1)春秋时晋国在文公与襄公年间的国家军队建置。据《左传》记载,晋国在鲁僖公二十七年 (公元前633年)始有三军的建制,次年增置步兵部队——三行。鲁僖公三十一年(公元前621年)晋罢三行为上新军与下新
显贵的官吏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诸达官之长杖”。孔颖达疏:“达官,谓国之卿、大夫,士被君命者也。”指显贵的官员。《礼记·枟弓下》:“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杖。”疏:“谓国之卿大夫士,被君命者也。”杜甫《哀
官名,秦置,为县属小吏,位在厩啬夫下,掌驾车送使臣宾客。《汉书·夏侯婴传》:“夏侯婴,沛人也,为沛厩司御,每送使宾,还过泗上亭,与高祖语,未尝不移日也。”县分职吏名。秦置,《史记·夏侯婴列传》记夏侯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