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司封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司封司长官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定谥及先期戒本部赴集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封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司封司长官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定谥及先期戒本部赴集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封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清朝知府别称。黄堂乃古时太守之厅堂,以知府之地位略同于太守,故名。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三年 (1330)置,秩正五品,隶寿福总管府,掌万安寺营建修缮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寿福总管府,掌营造、钱粮之事。其官有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、都
官制用语。指家中祖先有功勋或出任一定的官职,子孙可以凭此取得仕宦或入国子学等特权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赞尚书整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授官,遇缺即用之例。凡属特用班、即用班之官员,不入月选之班,遇缺即由吏部带领引见,奉旨率先补授各缺。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领匠夫三百余户,营造素白琉璃砖瓦。秩从六品,隶少府监。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下辖南、北窑场与琉璃局。
官名。清朝尚虞备用处之职官。额定三人,正四品。掌翊卫扈从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捕兽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抗日战争时期,国民党政府曾将作战的地区分为若干战区,每一战区均设有正副司令长官,在有关作战事项可以对区内省政府下命令。战区的范围广狭不同,其区域常包括数省。战区正副司令长官一度是由战区中的省政府
官名。即“太子左卫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