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番屯戍军
金代镇防军之一。由诸军中选取,轮流戍守西北。
金代镇防军之一。由诸军中选取,轮流戍守西北。
官名合称,即丞和掾。丞指郡丞,为郡的副长官,佐郡守治郡;掾指诸曹长官,各掌其曹事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“入守左冯翊,满岁,称职为真。岁余,不肯出行县,丞掾数白:宜循行郡中,览观民俗,考长吏治迹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,太子厩牧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隋沿置,品同北齐。唐从八品下。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。乾隆 (1736—1795) 时设,满洲大臣二人,於六部及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。统摄馆事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裁。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订立约章,奏派使臣,更换领事,各国使臣觐见、会晤,本部官员升调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置,属外务部。
1、宫中绘有彩画的厅堂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明旦,光闻之,止画室中不入。”画室,近臣入见天子前停留歇息之室。因绘有彩画,故称画室。2、画室署的省称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》:“黄门署长、画室署长、玉堂署长各
渤海国十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参见“右詹事”。
官名。即太常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太常卿。参见“太常卿”。
官名。五代后周置为殿前司副长官。宋初存其名,后不复置。辽朝南面官,殿前都点检司副长官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,分左、右。
凡指在京都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樊宏传》:“五府调省中都官吏京师作者。”注:“中都官吏,在京师之官吏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