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巡处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。内部设事务科、巡查科、各段。掌内城分巡之事。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。内部设事务科、巡查科、各段。掌内城分巡之事。
即“御营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建炎元年置,初总齐行在军中之政,后改为只管行在五军营寨事务;其余有关边防措置等事,归三省和枢密院。其官有使(宰相兼)、副使(执政兼)、参赞军事(侍从官兼)、提举(大将兼)。其
官名。明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沿元制置京畿都漕运司,设漕运使,秩正四品,掌漕运之事。办理衙门内部事务的属官有知事,正八品,提控案牍,从九品。办理漕运事务的属官有监运,正九品;都纲,省注。十四年(公
登记官吏之名策。后借指出仕做官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 “策名委质”。孔颖达疏: “古之仕者,于所臣之人书己名于策,以明系属之也”。《文选·李陵答苏武书》: “勤宣令德,策名清时。”
官名。西魏,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火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即左、右神策军护军中尉。
泛指历正、司分、司至、司开、司闭五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少昊鸟师鸟名。”注:“张晏曰:少昊之立,凤鸟适至,因以名官。凤鸟氏为历正,玄鸟司分,伯赵司至,青鸟司开,丹鸟司闭。师古曰:玄鸟,燕也。伯
官署名。明清负责江南织造之衙门。明朝于南京、杭州、苏州各置一衙门,由宦官掌管,负责织造御用龙衣。清朝于江宁、苏州、杭州各置一衙门,隶内务府。掌织造御用、内廷所用及官用绸缎布匹及其制品等事务。内设织造监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,分办本司事务。参见“主客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中府主将。
清代选拔学正的考试。清制于国子监额设学正四人,学录二人,初由九卿保举,后照内阁中书例考取补用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令于会试未中举人中取中书外,择年力老成课士相宜者量用数人,遇学正、学录缺出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