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外城拘留所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看管违警人犯,查验人犯、物件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看管违警人犯,查验人犯、物件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六爵所属六部书简称为六书。见“六部书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二年(1128)置于行在,掌出卖钞引,以榷货务监官通管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。始置于永乐 (1403—1424) 前期,但尚未公之于众。十八年(1420) 迁都北京,于东安门外迤北正式建成官署,始为世所共知。设掌印太监一人,以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
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,员额正副各一人,掌马房之事。外衙门之官,间亦任之。
官名,金朝置,正五品,掌干盐利以佐国用。其官属有副使1-2员,正六品。判官1-4员,正七品。管勾4-22员,正九品。同管勾五员,都监八员,监、同监各七员,知法一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,参看“盐使司”条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射人的官长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“扶君,卜 (仆) 人师扶右,射人师扶左。”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司法院的副长官。参见“司法院”。
宋初选人第一阶至第三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分别改称承直郎、儒林郎与文林郎。参见“选人”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,以学士年高者为之,掌判院事。
伎术官名。隋置,见“相博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