贡举科目名。北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,司马光以王安石贬低《春秋》,特建言设此科。绍圣四年(1097)罢。后废置不常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再置,次年又废。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宋元祐年(公元1086
妃嫔号。北魏置,位在第一贵嫔夫人之下。《王普贤墓志》: “魏故贵华夫人王普贤,徐州琅邪郡临沂县都乡南仁里人也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二)。
官名。秦汉乡官,不足五千户之小乡置啬夫。掌赋税徭役,兼听辞讼,由县府委派。参见“啬夫。”官名,东汉置,负责了解本乡老百姓的善恶,出役的先后,谁家穷谁家富,应纳多少税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其乡小者,
北洋政府于民国四、五年(公元1915~1916年)间实行学绩试验,于各道设“道试”,京兆属县试与道试相同。道试在道尹所在地举行,每二年一次。道区内中学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力、相当资者均可应试。设典试官一人
武官名。见“诸路兵马统署司”。
官名。西域扜弥等国置,员一人,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诸国中多设此官,为低级武官,掌领兵作战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危须国》:“击胡侯、击胡都尉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左右骑君、击胡君、译长各一人。
官名。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司仪官员,位次于司马正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司马师命负侯者,执旌以负侯。”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三人(不常置),每镇五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承办杂务,由护军官、军需官等差遣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两级,掌理各种事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大通三年(529)置此职以代贞武将军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。陈沿置,与宁远将军等合称五远将军,拟五品,比秩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五品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