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术
官名。明清阴阳学学官之一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,每州一人,未入流。凡天文、占候、星卜、相宅、选日之流,悉归管理。然设官不给禄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沿设,州各一人,未入流。由所辖有司遴选学行端正者,咨部给札。雍正七年(1729)令兼辖星学。
官名。明清阴阳学学官之一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,每州一人,未入流。凡天文、占候、星卜、相宅、选日之流,悉归管理。然设官不给禄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沿设,州各一人,未入流。由所辖有司遴选学行端正者,咨部给札。雍正七年(1729)令兼辖星学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永昌元年 (689) 始置,隶尚书都省,一人,从六品上,与右司郎中同为尚书右丞副贰,监管兵、刑、工部诸司政务,举稽违、署符目、知宿直,位在诸司员外郎上; 中宗神龙元年(705) 省,次年
下级妄行号令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内宠之妾,肆夺于市; 外宠之臣,僭令于鄙”。
见“宫观官”。
官名。北齐长秋寺所属有奚官署,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掌守宫人使药、疾病、罪罚丧葬等事。所属有染局丞。隋唐沿置,称奚官局,属内侍省。
宋朝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省称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,位都指挥使下、都虞候上。宋朝沿置,为三衙军职之 一,侍卫亲军步军司副长官。一员,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品序在正任观察使之上,正五品。武官名。见“侍卫亲
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公食贡,大夫食邑,士食田。”
汉朝“刺史”别称。
亦称候选人员考试,是指国民党政府规定的乡镇民代表会和县参议会参议员的候选人,均须经过考试或检核。《县参议员选举条例》规定:“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,经县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核及格,得被选举为县参议员”;《
官署名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为户部五科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八年,因事务繁剧,增设尚书、侍郎各一人。十三年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