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司
主管某一部门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。”
主管某一部门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附属机构。掌理商标等注册事宜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农商部原设商标登录处,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4年)五月五日公布《商标局暂行章程》,改为商标局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正副主官,局内分设五科办
官名。唐置,见“桂坊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负责殿内侍卫。侯景太始元年(551)篡梁后,改名直寝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为六房之一。初隶于中书门下及枢密院,掌礼仪国信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设于门下省、中书省,掌郊祀、朝拜陵庙等典礼之事。清朝亦置,为中央和地方官署中书吏的办事机构,六房
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改仪同三司置。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车骑大将军、散骑常侍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其制,唯总管、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。下设
官名。见“各省钱局”。
吏名。汉朝置。掌为诸官驱使清路。小吏名,汉置。1、掌侍夜间在台值班的尚书。《后汉书·钟离意传》:“帝每夜入台,辄见崧,问其故,甚嘉之,自此诏太官赐尚书以下朝夕餐,给帷被皁袍,及侍史二人。”注:“蔡
伎术宫名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颜师古注:“祲谓阴阳气相浸渐以成灾祥也。”隋秘书省太史曹置视祲博士,掌观察特殊天文现象,以占吉凶;并以其伎术传授视祲学生。
见“录白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置,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,掌管军事行政事务。设总务厅、审查处、陆军署、海军署、航空署、军需署、兵工署。设部长一人、次长二人。民国十八年海军设部,直属行政院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