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医丞
官名。晋朝王国置。南朝宋、梁,北朝齐皆置。梁由王国自选补。
官名。晋朝王国置。南朝宋、梁,北朝齐皆置。梁由王国自选补。
官署名。即“虞衡清吏司”。
按机关工作性质分设的管理单位。(1)明代给事中分设六科。(2)清末内阁各部在各司之下多分科办事。南京临时政府各部在司、局之下也分设各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各部于厅、司、局之下分科,总务厅各科名称一般冠以所掌
官名。北周置司准中士,正二命;司准下士,正一命。掌衡器的标准,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门下省,员额一人,掌装潢之事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巡辑牢狱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承宣使”。
官名。也是官署名。唐设此官,掌完葺苑面、宫馆、园池与种莳、蕃养六畜之事。监各一人,从六品下;副监,各一人,从七品下;丞各二人,正八品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京都诸园苑监》。
即“固山昂邦”。
官名。(1)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,由省委任,直属县知事,为有给职。主要掌理县署委办事件,督饬村长办理行政事务。(2)国民党政府设置,一为县以下的区署的主官,辅佐县长总理全区政务。参见“区署”。二为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