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流
品官制度。隋唐至明清各朝用指官吏由无品级到有品级的变化,也泛指取得品级的官吏。以从九品为入流界限。没有取得品级者则称未入流、不入流、流外。
隋唐时吏员经过考铨以后可以递升为流内官,称为入流。宋代称进入仕途为入流,其途径有应科举考试及第、荫补得官、摄官、富户进纳、吏人年满补授等。
品官制度。隋唐至明清各朝用指官吏由无品级到有品级的变化,也泛指取得品级的官吏。以从九品为入流界限。没有取得品级者则称未入流、不入流、流外。
隋唐时吏员经过考铨以后可以递升为流内官,称为入流。宋代称进入仕途为入流,其途径有应科举考试及第、荫补得官、摄官、富户进纳、吏人年满补授等。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,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、四、五甲,即赐此等出身,简称同出身。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,一甲赐进士及第,二甲赐进士出身,三甲赐同进士出身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兵,职掌同将军,位低于同号将军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的属吏,东汉巴郡太守置此官,位在文学主事史、文学掾、史前,主文化教育等文学事。见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秩从二品,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,升正二品。仁宗皇庆元年(1308),又升为从一品。置承旨、学士等职。下辖蒙古国子监、蒙
官名。东汉掖庭令的属官有暴室丞。以宦者担任,为暴室官员。暴室是宫中的织染厂,也设有医生,宫中妇女有病到此医治;皇后贵人有罪也到此,所以有“宫中监狱”之称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掖庭令》:“暴室丞主中妇人疾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又称“长宁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掌长宁宫汉人兵马之政。设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科举制度。周始定为取士之法,取士可以进而仕之意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,以告于王,而升诸司马,曰进士。”郑玄注: “进士,可进受爵禄也。”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,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
官署名。清朝为皇帝出巡做前导工作之机构。初有其实而无其名。凡皇帝出巡之前,向导官则率所属前往出巡地点,详察路径,通桥梁、平险阻,计途程之远近以奏报。待皇帝出京时作前导。乾隆二十九年(1764)正式设立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选人士。四品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之属官。掌管地坛门钥、守卫、值宿之事。朔望则奉香以行礼,凡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。额设八人,五品一人,六品七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五品尉员缺以六品尉序升,六品尉员缺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