儒官
泛指学校的教官。《汉书·翼奉传》:“子及孙,皆以学在儒官。”
泛指学校的教官。《汉书·翼奉传》:“子及孙,皆以学在儒官。”
参见“太弟中卫率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掌检察民、刑事案件,即检察官之职。
少师、少傅、少保的合称。《汉书》卷十九《百官公卿表》: “太师、太傅、太保是为三公”,“又立三少为之副,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是为孤卿,与六卿为九焉。”秦朝以前包含在六卿之内。之后则包含在九卿之内。王莽改
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,即“辟差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乐及教习乐舞、鼓吹警场等事。设令一人,丞一人,乐正二人。徽宗崇宁元年 (1102) ,改为大晟府大乐案。官署名。宋太常寺所属,以太乐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属官有乐正、副使正。掌皇
官名合称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指智威、仁威、勇威、信威、严威、智武、仁武、勇武、信武、严武等十将军。其中智威等五将军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,以代替旧征虏将军; 智武等五将军为十五班,以代
① “丹书铁券”省称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申以丹书之信,重以白马之盟。”详“丹书铁契”。② 帝王诏书别称。亦称丹诏。③ 春秋时文书的一种。以丹书罪或籍,故称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:“斐豹隶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腌制干肉,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腊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 史二人, 徒二十人”, “掌干肉, 凡田兽之脯腊胖之事。 凡祭祀, 共豆脯, 荐脯
官署名。简称敕令所。北宋仁宗时始命宰相提举编修敕令,神宗时复专置司局,以敕令所为名,仍以宰相提举。掌裒集诏旨,类编成书。参见“提举修敕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