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正司僧正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各州僧正司主官。详“僧正”。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各州僧正司主官。详“僧正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(507) 四月置,掌管宿卫事务,领朱衣直阁,并给仪从。多由侍中、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所兼领,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,陈沿置,四品、秩二千石。
见“判州”。
官名。兵部库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置一员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库员外郎,寻各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初为六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置司潭州路(后改名天临路,今湖南长沙),监治潭州、衡州、道州、永州、郴州、全州、宝庆、武岗、桂阳等路。设使、副使等,隶江南行台。二十八年,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左虞候率为太子左清道卫,置为长官; 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改左虞候率,玄宗开元(713—741) 初改定为左清道率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上,掌东宫内外昼夜巡警之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守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。
又称“冢君”。西周诸侯国君别称。《逸周书·商誓》: “尔冢邦君无敢其有不告见于我有周。”
二官均为考工令之佐官,助令行施职事。详“考工令”条。
官名。十六国代置,北魏沿之。拓跋什翼犍建国(338—376)初,“又置内侍长四人,主顾问,拾遗应对,若今之侍中、散骑常侍也。” (《魏书·官氏志》)北魏时还负有察举百僚之责,后与散骑常侍并置。孝文帝太
爵名。北齐置。专授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。从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