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保安处

保安处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省政府内的特设机构,掌理全省“保安”行政事务。依照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《各省保安处组织通则》规定,设处长、副处长各一人。处长秉承全省保安司令之命综理该处事务,副处长佐之。处内设处长办公室及第一至第四科。处长办公室设参谋、秘书各二人,掌军事计划,机要文件,典守印信等事项。第一科掌保安部队,民众自卫之训练及作战分划及绥靖调遣等事项;第二科掌关防、人事、交通、卫生等事项;第三科掌政训、宣传、统计、军法等事项;第四科掌经费、粮服、械弹、营造等事项。其对各机关之行文“除必要时保安处长对于各区保安司令得迳用处函直接商办以期迅速”外,均以全省保安司令(省长的兼职)名义行之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保安处与警务处合并为警保处。参见“省保安司令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三司副使

    官名。三司次官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二年(927)以枢密院承旨孟鹄为之,权判三司事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沿置,以员外郎以上历河东、河北、陕西三路转运使及淮、浙、江、湖等六路发运使充任; 盐铁、度支

  • 秘书长

    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,设于总统府和各部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总统府、国会两院等重要机关,一般为秘书厅的主官,协助本机关长官处理重要政务、事务。国民党政府于各院、部、委员会和各省官署多设置秘书长。

  • 宫伯

    官名。① 《周礼·天官》中掌管宫中宿卫的长官,掌担任宿卫的卿大夫的嫡子、庶子及士之嫡子的名籍,负责其职务安排,并执行赏罚。设有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⑤西魏、北周“宫伯中大夫”的省称。官名。掌管官员子弟的

  • 燕京统军司

    即“南京统军司”。

  • 麟牒

    玉牒别称。

  • 横行正使

    见“横班”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。见“横行”。

  • 扬州都部从事

    官名。汉魏时司隶校尉属官有都官从事,察中都官。西晋置都部从事,职如都官从事。东晋与南朝的扬州刺史,其职如西晋的司隶校尉,亦置扬州都部从事。《宋书·沈攸之传》说:“晋世,京邑二岸,扬州旧置都部从事,分掌

  • 广教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元文宗至顺二年(1331)置,全国共设十六处,分掌各地僧尼事务。秩正三品,以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为正、副长官,其中总管由僧人担任,其余由宣政院选任。惠宗元统二年(1334)罢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二

  • 辽东路转运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地方机构。掌辖区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。置于上京咸平府。设转运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等职。章宗泰和八年 (1208) 以辽东转运使兼按察副使,同知转运使兼签按察

  • 州军府外兵参军

    官名。南北朝时期置,掌外兵之事。《宋书·沈攸之传》记攸之起兵命将,有外兵参军二人;《南齐书·刘绘传》记刘绘为豫章王嶷镇西府外兵参军; 《梁书·沈约传》记沈约曾仕郢州安西府、荆州安西府,均为外兵参军兼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