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侍读学士

侍读学士
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三年 (725) 置集贤殿侍读学士,五品以上官充任。日一人侍读,以质史籍疑义。宋咸平二年(999)沿置,其后,或不带学士,或仅为侍读。元丰改制后以侍读、侍讲为侍从以上兼职,正七品。辽朝置,所掌不详。金朝翰林学士院置,员一人,从三品。元朝翰林兼国史院,蒙古翰林院、集贤院各置二员,从二品。明朝翰林院亦置,吴元年(1367) 定正四品。洪武十四年 (1381)定制二员,从五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改为文学博士。成祖复旧制。皇帝至太学听讲、郊礼庆成诸宴时与翰林学士及侍讲学士坐于四品京官之上。成化 (1465—1487)以后,礼部尚书、侍郎必由翰林,吏部两侍郎必有一由翰林,凡由翰林为六部侍郎者,则兼侍读、侍讲学士。侍读学士则不在从五品之限。其职掌制诰、史册、文翰之事,以考议制度,详正文字,备皇帝顾问。凡大政事、大典礼、集诸臣会议,则与诸司参决可否。清沿明制。顺治元年 (1644)于翰林院设二人。十五年增至四人,俱汉员。康熙九年 (1670)定满、汉各三人。雍正三年(1725)升从四品。乾隆五十年(1785)定制满二人、汉三人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再升正四品。惟职掌仅撰著记载而已。清顺治八年 (1651)于内阁亦设此官。满四人,蒙、汉各二人。从四品,掌典校。


官名。掌助皇帝读书,解答疑义等。唐宋元明清皆置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集贤殿书院》、《宋史·职官二·翰林侍读学士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三·翰林兼国史院》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、《清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象胥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周朝置。掌接待少数民族国家的使臣和来宾,及通译事宜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象胥,每翟上士一人,中士二人,下士八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,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,以和亲之。

  • 内务府

    官署名。清朝总管宫廷事务之专门机构,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十一年(1654),以十三衙门取代之,十八年复设,遂为定制。总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。具体负责宫廷

  • 西京留司御史台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置于陪都西京(今河南洛阳),设管勾台事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属吏有令史、知班、驱使官、书吏等。

  • 参谋部

    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见“参谋本部”。

  • 副司鞍长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协掌服驾。额设二人,给六品衔。

  • 官啬夫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县令所属各专职啬夫的通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金布律》: “官啬夫免,效其官而有不备者,令与其稗官分,如其事。”参见“啬夫”。

  • 稍大夫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稍置一人,掌本稍行政事务,下设稍正上士、稍正中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
  • 器工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器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
  • 东京小宗伯上大夫

    参见“东京小宗伯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六命。任此职者见《文馆词林》卷四百五十二薛道衡《大将军赵芬碑铭》:“大象元年(公元579年),置六府于洛阳,除小宗伯,摄夏官府事。”参见“小宗伯上

  • 分发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京官称分衙门学习行走,外官称发省差委试用,统称分发。如新进士等分部学习行走或以知县分发差委者即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