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事
官名,掌守卫陪从,或被差用。以六七品官之子、年十八以上者为之。诸亲王府并置亲事府;王公以下及文武职事三品以上带勋官者,给予亲事以备差用。在亲事中,有执仗亲事、执乘亲事、亲事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亲王亲事府》:“执仗亲事十六人、执乘亲事十六人、亲事三百三十三人。”
唐亲王府护卫人员。分执仗亲事(掌执弓仗)、执乘亲事(掌供骑乘)与亲事三种,分领于校尉、旅帅、队正、队副等员,总领于亲事府典军、副典军。参见“亲王亲事府典军、副典军”。
官名,掌守卫陪从,或被差用。以六七品官之子、年十八以上者为之。诸亲王府并置亲事府;王公以下及文武职事三品以上带勋官者,给予亲事以备差用。在亲事中,有执仗亲事、执乘亲事、亲事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亲王亲事府》:“执仗亲事十六人、执乘亲事十六人、亲事三百三十三人。”
唐亲王府护卫人员。分执仗亲事(掌执弓仗)、执乘亲事(掌供骑乘)与亲事三种,分领于校尉、旅帅、队正、队副等员,总领于亲事府典军、副典军。参见“亲王亲事府典军、副典军”。
文书名。宋朝官员临终前所撰表文,死后由其家属申报朝廷,称遗表。朝廷则给予其家遗表恩泽,许补荫若干人。
古代调兵遣将的信物。一般以铜铸成,虎形,背有铭文,分两半,右半留中,左半授予统兵将帅。调兵时由使臣持符验合,方可发兵。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: “公子诚一开口请如姬,如姬必许诺,则得虎符夺晋鄙军。”汉朝
周朝制度诸侯大国可建上、中、下军,合称三军。各设将、佐为正副长官。下辖各军大夫、尉、司马等。魏晋时期诸王国亦建三军,设上军将军、中军将军、下军将军分领之。(1)春秋时列国车兵多设有上中下三军,约有战车
官名。北周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士下大夫二人,掌理群臣的名籍,主管黜陟、计比、征召的政令及正朝仪等事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士中大夫,正五命,属夏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裴宽传》:“武成二年(公元560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团练使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玉司长官,掌各种玉器的加工、制作。下设小司玉上士、 司玉中士以佐其职, 领工中士、磬工中士、石工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
见“上计掾”。官名,汉置,为“上计掾史”的省称。详见《计吏》条。
官名。西汉置,武帝任太仆公孙贺为之,统兵出征。东汉末一度地位较高,在九卿及卫将军之上。三国魏后地位稍降,为将军名号。魏、晋、南朝宋皆为五品(一说魏为三品)。十六国前梁亦置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
官署名。十六国汉刘聪置。以右司隶为其长官,掌管右司隶部民,共领户二十余万,其下设内史,每一内史领万户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即“定课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