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厅丞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从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从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官。
吏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置屯达,意即村长,受札萨克之命,处理村内之事。
官名。明朝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给事中之中掌印者。洪武六年(1373)设六科给事中,每科二人,并铸各科给事中印,推各科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改设各科都给事中,遂罢。清朝为都察院所属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为六尉郡大夫和六队郡大夫的合称,其职如郡太守。王莽分三辅为六尉郡;河东、河内、弘农、河南、颍川、南阳为六队郡,各置大夫一人,共十二人,职如太守。六尉为:京尉、师尉、翊尉、光尉、扶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市司次官,员一人,佐司市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市下大夫”。
①官名。周朝及晋等诸侯国置。为宾主宴会监礼官。《仪礼·乡饮酒礼》:“作相为司正,司正礼辞许诺。”郑玄注:“作,使也。礼乐之正,既成,将留宾,为有懈怠,立司正以监之。”《国语·晋语一》:“公饮大夫酒,令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司巫中士二人,为巫官之长,总群巫之事。巫者,指祷鬼神而替人治病消灾、请福、免祸为业的人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置司巫中士,正二命;司巫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太祝下大夫。
唐宋礼部、工部诸司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叙迁,转中行郎中。
官制用语。① 即宋朝西班诸司使、副使。包括宫苑、左骐骥、右骐骥、内藏库、左藏库、东作坊、西作坊、庄宅、六宅、文思、内园、洛苑、如京、崇仪、西京左藏库、西京作坊、东染院、西染院、礼宾、供备库使、副使。宋
京城善后协巡总局所属各协巡局置,设巡捕头、巡捕等官员。参见“京城善后协巡总局”。
官名。明清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明初设,左、右各一人。南京礼部教坊司亦设,左、右各一人。又嘉靖(1522—1566)中增设显陵教坊司,亦设左、右各一人,皆正五品。掌乐舞承应,以乐户充之。清顺治元年(1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