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岳庙令
官名。隋制于东岳泰山、西岳华山、南岳衡山、北岳恒山、中岳嵩山各置庙令,以供神祠洒扫。唐沿置,庙令秩正九品上,掌祭祀及判祠事;下设祝史,掌陈设读祝,行署文案:斋郎,执俎豆及洒扫之事。宋亦置五岳庙令与庙丞,掌庙宇葺治修饰,登记施主姓名,并管理所施财物。各庙政令多由本县县令主管,京朝官任知县者称管勾庙事,或以令录老耄不治事者为庙令,判、司、簿、尉为庙簿。
官名。隋制于东岳泰山、西岳华山、南岳衡山、北岳恒山、中岳嵩山各置庙令,以供神祠洒扫。唐沿置,庙令秩正九品上,掌祭祀及判祠事;下设祝史,掌陈设读祝,行署文案:斋郎,执俎豆及洒扫之事。宋亦置五岳庙令与庙丞,掌庙宇葺治修饰,登记施主姓名,并管理所施财物。各庙政令多由本县县令主管,京朝官任知县者称管勾庙事,或以令录老耄不治事者为庙令,判、司、簿、尉为庙簿。
官府发布的施政命令。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“掌建邦之宫刑,以治王宫之政令。”孙诒让正义:“凡施行为政,布告为令。”
汉朝将军名号。《后汉书·王霸传》有破奸将军侯进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光武乃遣破奸将军侯进等屯新安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尉古真传》:“(尉诺) 除平东将军,赐爵安乐子。从讨姚平,还,拜国部大人。”参见“大人”。
见“隆禧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3)十二月置,申景义曾任之。十七年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参见“银台司”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官员达到一定官阶、任数、考数、即升改为相应的官职,称为“合入”。
旧称官职的提升与调动。官阶自下而上为升,同级移调为转。官制用语,指官吏的提什和平级调动。官职上调为升,平调为转。
官名。即膳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,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 复名膳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二人,五、六品不等。原由典狱司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兼充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,由本部员外郎、主事中奏补,任期二年。掌领本部南、北两监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