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官司书
又称“司书”。清朝钦天监时宪科之属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。汉一人,秩正九品。掌校刊时宪书,领布四方。
又称“司书”。清朝钦天监时宪科之属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。汉一人,秩正九品。掌校刊时宪书,领布四方。
官名。即尚食典御。官名。北齐置尚食局,属门下省。掌总知御膳事。以典御二人为主官,所属有丞、监各四人。
明朝外官考核制度。初无定制。洪武六年(1373)命御史及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,奏报黜陟,为考察之始。弘治(1488—1505)时始定,外官三年一朝觐,定以辰、戌、丑、未之岁,同时进行考核,以定升黜
清朝入关以后,其原设于盛京(奉天府,今沈阳市)的六部均迁北京,仅以一内大臣留守。后逐渐恢复各部,但无吏部。原来各部尚书也不置,唯置侍郎一人。编制也与北京六部不同。各部官员皆以在京旗员与本地旗员参用。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右内率副贰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降其品。唐朝为太子右内率府次官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奉裕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内副率。北宋
官名。西魏置。《周书·韩果传》: “大祖由是以果为虞候都督,每从征行,常领候骑,昼夜巡察,略不眠寝。”
即“绫锦院副使”。
官名,西周置。掌五邑守卫事。五邑是特指周都丰、镐、葊、成周,王城五地,或指一般五邑,不详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水司空长副贰。官名,西汉置,助水司空长掌管上林诏狱囚徒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水衡都尉》,参看《水司空长》条。
官名。清代的厅原为知府的佐贰官同知、通判的办事处所。清制多分派同知或通判专管某一地区,因此逐渐与辅佐知府的同知、通判区别开来。后来在新设治的地区,不便设县或府,乃设厅,由同知或通判为长官,于是厅就成为
官名。即武库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