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等出使大臣
见“出使大臣”。
见“出使大臣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农矿部,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《农矿部组织法》规定,职掌如下: 一、矿业之监督保护及奖进事项;二、矿权之特许及撤销事项;三、矿税之核定及征收事项;四、矿业诉愿及争议事项;五、矿务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左牝署,设都尉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,置司淮安路,简称淮东按察司,监治扬州、淮安、高邮等路府。二十一年,移司于扬州路。二十六年,迁回淮安路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尚书署长官,掌收发文书,隶少府。初秩六百石,武帝以后,职权稍重,为宫廷机要官员,掌传达记录诏命章奏,并有权审阅宣读裁决章奏,升秩千石。常以中朝官领、平、视尚书事,居其上。又置中书谒者令
见“门下督盗贼”。官名,汉置。1、为王府属吏,掌巡察防盗,察视往来人等。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:“(昌邑王府)督盗一人,别主徼循,察往来者。以王家钱取卒,迾宫清中备盗贼。”2、“门下督盗贼”的简称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统领小室韦部军,长官为详稳,下设都监等官。属北面边防官西北路总领司。
官署名。金、元均置。管理城市民政。金置于诸府、节镇所在地,录事秩正八品。元置于路、府所在地,录事秩正八品。官署名。金置于诸府与节镇,掌同警巡使。设录事一人,秩正八品;判官一人,秩正九品;下设司吏,户一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专治天京各街道居民疾病,员额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
官名。明朝宦官司礼监置,无定员。地位低于掌印、秉笔太监。参与批红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属司礼监,见该条。
免除官吏的爵位。秦汉制度,官吏犯法,可用爵抵罪,叫做夺爵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(有爵者)夺爵为士伍,免之。无爵,罚金二斤,令没入所受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谓夺其爵,令为士伍,又免其官职,即今律所谓除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