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记长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五人(不常置),每镇七人,每营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经理文牍,由护军官等差遣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厅者,为书记室的主管。另据国民五年(公元1916年)二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的《海军舰队司令处编制令》的规定,各舰队司令处于必要时得设书记长一人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五人(不常置),每镇七人,每营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经理文牍,由护军官等差遣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厅者,为书记室的主管。另据国民五年(公元1916年)二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的《海军舰队司令处编制令》的规定,各舰队司令处于必要时得设书记长一人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掌君王、王后饮食烹调,及宗庙祭祀、宾客宴享膳食制作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内饔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人,徒百人”。官名,周设此官,掌王、后、世子的饮食和宗庙祭
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。设于江苏江宁府、安徽安庆府及江西九江府之处。以专理江防事务,故名。正五品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刊刻诏旨及书籍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宁寿宫管理机构。清乾隆四十年(公元1775年)置,属内务府,掌宁寿宫的陈设、清扫等事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,笔帖式三人,书吏一人。乾隆为太上皇时即居于此宫。嘉庆四年(公元1799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九年(1883)设。掌管南北洋海防之事。凡长江水师、北洋海军、沿海炮台、船厂购置轮船、枪炮、弹药,创造机器、电线、铁路及各省矿务诸事,均属焉。光绪二十年后改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主簿,陈沿置。北齐皇子王府亦置此职。隋置于诸王府,唐置于亲王府。唐制员额一人,秩从六品上,掌覆省书教。
官名。明万历二十五年(1597)起以右侍郎一人督办辽饷,四十七年遂正式置官一人,不治部事,驻天津,专督辽饷。崇祯(1628—1644)间,增设三、四人,分督辽饷、剿饷、宣大饷。官名。明万历二十五年(公
(1)地方自治执行机关职员。清末举办地方自治,城镇自治的执行机关为城镇董事会,设总董一人,先由城镇议事会选举正、陪各一名,再由地方官申请督抚遴选任用,总理董事会一切事项;董事一至三名,由议事会选举,呈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侍卫司官员,在侍卫太师下。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侍卫司(2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