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法中士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教育行政主管机构,兼领国立诸学校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设祭酒一员、司业一员、丞三员,另有主簿、录事。领国子学、太学,国子学设博士、助教各一员,学生无常员; 太学设博士、助教各二员,学生五百人
官名。唐元和十四年(公元819年)八月,以内侍省姚文寿充京西京兆行营计会使,掌京西、京兆行营计划财会之事。
僧号。清朝西藏喇嘛之称。其出呼毕勒罕者,前藏达赖喇嘛、后藏班禅喇嘛之外,还有第穆呼图克图、噶拉木巴呼图克图、色木巴呼图克图等十八人及沙布隆等十二人,皆入理藩院册。其中哷徵呼图克图原系沙布隆,后为呼图克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(495)置,是皇帝左右的侍卫武官。原为比视官,有罪不得除刑,孝明帝时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议,依中正例当刑。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,从五品。隋初属左右卫府,员十五人,从五品
官名。明成祖永乐由南京迁都北京,北京称顺天府,主官为府尹,体制与南京应天府府尹同。清朝因之,置府尹一人,正三品,与古代的京兆尹制度略同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
官署名,又称宣徽南院,辽太宗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置,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之事。辽国的宣徽,视汉官之工部。其官有:南院宣徽使、南院宣徽副使、知南院宣徽事、同知南院宣徽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工部水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司本曹籍帐,侍郎缺则代理曹事。炀帝省,寻置承务郎,其职相同。唐高宗武德三年(620)复置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先后随本司改名司川员外郎、司水员外郎
考问审查官吏称考案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栎阳令游自以大儒有名……贼取钱财数十万,给为非法;卖买听任富吏,贾(价)数不可知。证验以明白,欲遣吏考案,恐负举者,耻辱儒士,故使掾平鐫令。”
官署名。明初置,为正七品衙门。隶都督府,管领校尉。后改拱卫指挥使司,升正三品。再改都尉司。洪武三年 (1370) 改为亲军都卫府。官署名。金代设此官署,掌仪卫之事,其长官称使,从四品;副使,从五品。旧
国民党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直属机关。国防最高委员会为主持国家总动员业务的研究设计及指导、督促、考核各级动员委员会业务的进行,于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十一月成立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,设主任委员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