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乡士

乡士
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主管国中及六乡的狱讼刑罚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乡士,上士八人,中士十有六人,旅下士三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国中,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,听其狱讼,察其辞,辨其狱讼,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,间而职听于朝,司寇听之,断其狱,弊其讼于朝,群士司刑皆在,各丽其法,以议狱讼。狱讼成,士师受中。协日,刑杀,肆之三日,若欲免之则王会其期。大祭祀、大丧纪、大军旅、大宾客,则各掌其乡之禁令,师其属夹道而跸。三公若有邦事,则为之前驱而辟。其丧,亦如之。凡国有大事,则戮其犯命者”。②爵名。明朝洪武十九年(1386)置。赐予应天、凤阳二府年八十以上老人及全国年九十以上老人。得爵者与具官平礼,并免杂役,地方正官每年一次存问。冠带服色,未及颁行。后不复置。

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其乡的民数、狱讼、禁令等。《周礼·秋官·乡士》:“乡士掌国中,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;听其狱讼,察其辞,辨其狱讼,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,旬而职听于朝,司寇听之,断其狱,弊其讼于朝……大祭祀、大丧纪、大军旅、大宾客,则各掌其乡之禁令,帅其属夹道而跸;三公若有邦事,则为之前驱而辟;其丧亦如之。凡国有大事,则戮其犯命者。”注:“言掌国中,此主国中之狱也;六乡之狱在国中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雍营

    军营名。东汉时在雍县设立的兵营,即扶风都尉的驻地。三辅有陵园,为防止羌人入侵,破坏园陵,故在此驻军。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(永初四年二月)乙丑,初置长安、雍二营都尉官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京兆虎牙、

  • 小学

    官立学校。西周始置,为教育王子及贵族子弟的学府,在太学之下。招收八岁以上、十五岁以下的贵族子弟,教授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等课程。十六国前赵、后赵及北魏亦置。《晋书·刘曜载记》:“曜立太学于长乐宫东,

  • 任子

    因父兄功绩保任授予官职。汉朝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,得任其同产(兄弟)若子一人为郎。任子一般为郎官,或太子官属。哀帝下诏废除,旋复。东汉因之,公卿、校尉、尚书均能任子弟为郎或舍人。东汉桓、灵时,宦

  • 兴和署

    元礼部教坊司所属机构。秩从六品,掌乐舞承应之事。设署令、署丞、管勾各一人。

  • 行督军校尉

    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督将士作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渊传》:“及与袁绍战于官渡,行督军校尉。”行督军校尉,位低于行督军将军。行,代行。

  • 县建设局

   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土地、农矿、森林、水利、道路、桥梁、工程、劳工及公营事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建设科。

  • 右玉铃卫大将军

    官名。即右领军卫大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右领军卫大将军。

  • 宝谟

    宋朝宝谟阁省称。

  • 判司勋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勋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
  • 京兆少尹

   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 置,为京兆府佐官,二员,从四品下,掌贰府事,岁终更次入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