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律所
官署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九月北洋政府置,属礼制馆。由礼制馆编纂一人兼领,掌理典礼所用乐歌、乐器的编制事项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九月北洋政府置,属礼制馆。由礼制馆编纂一人兼领,掌理典礼所用乐歌、乐器的编制事项。
女官名。金设此官,正九品,掌床席帷帐铺设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宣政院的佐官,秩正四品,员额三人。
朝廷大吏。《韩非子·八奸》: “大臣廷吏,人主之所与度计也。”
官名。宋置,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辽军名。怨军八营之一,因其兵士皆募自岩州,因以为名。参见“怨军八营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达奚长儒传》:“宣政元年 (578),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。”正五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达奚长孺传》:“宣政元年(公元578年),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
官署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置,掌审查京城刑狱案件。凡御史台、开封府及其他刑禁机构所判徒刑以上案件,须及时上报该司,审理不当或积压者,许据情节驳奏。设纠察在京刑狱官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
参见“钦差大臣”。
女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女正职官”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集曹共纳输。”西汉丞相府始置集曹掾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载:“主簿陆赐故居奏曹,习事晓知国界,署集曹掾。”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于丞相府置集曹掾、属各一人,第七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