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制,凡以“札”调动官员称札调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盐政管理机构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掌佐督办盐政大臣管理全国盐务事宜。置提调一人,帮提调二人,秘书官一人,参事官九人,并坐办、委员等。下设盐务总厅、奉直盐务厅、潞东盐务厅、两淮盐务厅
官名。即典牧令。
清代的地主武装,与保甲相辅而行,由各地士绅自行发起,征集壮丁,编制成团,用兵法训练,用以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原兵部车驾司设。掌军台、驿站牌票、贡马各项事宜。辖驿传、销算、配戍三科及捷报处、马馆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承发官一人,科长三人,科员十八人,录
官名。北宋初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初有以正官充任者,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,用为武臣阶官。北宋前期,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改武臣阶官,换为武经大
官名。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右外兵曹,“掌河北及潼关以西诸州,所典与左外同。”以郎中一人为主。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参见“左外兵曹郎中”。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铸钱监官,置一员,以所在州府判司判之。
即“哈思呼尔吉阿思罕尼拜察喇昂邦。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掌汉军万名,负责修造京城城隍及京师内外工役,兼管大都屯田等务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都指挥使三员,副都指挥使二员,佥事二员。达鲁花赤、都指挥使多由大都留守兼任。设营于涿州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