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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客曹

官署名。①尚书曹名。或作客曹,西汉始置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 成帝建始四年(前29),“又置尚书五人,一人为仆射,而四人分为四曹,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之事,各有其任”,“其四曰主客曹,主外国夷狄事。”东汉初分为南、北主客曹,东汉末省并为客曹,皆置尚书。掌少数民族蕃国朝聘接待之政令及护法驾。三国魏、西晋改名客曹。十六国后秦、西秦及北魏复置,设尚书为长官,北魏又设令、给事中、郎等。北齐省,其职属祠部。②尚书省郎曹名。三国魏始置南主客曹,西晋分为左、右、南、北主客曹,掌少数民族蕃国朝聘接待之政令。皆设郎(郎中)主其事,隶客曹尚书。武帝太康(280—289)以后省客曹尚书,其隶属不详。东晋并为一主客曹,旋省。南朝复置,皆一曹,隶尚书左仆射。或说北魏孝文帝时有南、北主客曹,隶吏部尚书;左、右主客曹,隶仪曹尚书。北齐唯置主客曹,隶祠部尚书。隋朝改称“主客司”。


官署名,掌接待宾客及外国使臣。东汉有南、北二主客曹;魏有南主客曹;晋有南北左右四主客曹,或单主客曹;宋、齐、梁、陈称主客曹;北魏吏部有南主客曹,祠部有左主客曹;唐称主客司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礼部尚书·主客郎中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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