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置内史监,掌宫内之事,为宦官衙门。后改置内使监、御用监。内使监设令一人,正三品,丞二人,从三品,奉御,正六品,典簿,正七品。洪武二年 (1369)
汉代官吏秩禄等级,凡丞相、太师、太保等皆为万石,实得月俸三百五十斛,一岁四千二百斛。实际发放时往往折合为钱,或钱谷兼发。1、禄秩级名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师古曰:汉制,三公号称万石,其俸月各三百
官名。简称福建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福建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福建部员外郎设,一人,南京户部福建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
爵名。隋朝始置。位在王下,从一品。唐定以封皇太子之子及异姓功臣,为九等爵第二等。从一品。唐五代后,分封甚滥。宋朝定为十二等爵第三等,位在嗣王下,国公上。辽亦置,有中山郡王、广平郡王等名目,均以封皇室子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置于丞相府,有掾、属各一人,掌戎杖器械,秩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魏大将军府亦置铠曹掾一人,蜀吴无考。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,设铠曹属一人。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
吏名。金朝置。简称“群子”,又称“扫稳脱朵”。群牧所小吏。选自各部家富丁多及有品官的子弟,管理牧放马、牛、羊群。
官名。又称“武备院兼管事务大臣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主管官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,由皇帝特简,无定员。总掌制造、收贮御用军械、装备及宫中陈设器物诸事。
官署名。东周王室及韩国等设置。主管收藏财货器物。汉朝诸侯王亦置。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“发中府钱,使相偿之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王之财物所藏也。”官署名,东周王室、晋及后来的韩国等置。中府即内府,是与外
官署名。明、清负责缅甸语言文字翻译的机构。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官名。①十六国汉置,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② “东宫通事舍人”省称。③即“太子舍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