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 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河南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分设四科
官名,清朝末年置,掌主交通政令,汽行舟车,电达文语,无所不综,以利民用。其属船政司部中掌议船律,兼司营闢厂坞,测量沙线。路政司郎中掌议路律,兼司厘定轨制,规画路线。电政司郎中掌议电律,兼司官商局则例,
官名。清乾隆时官修《历代职官表·銮仪卫》按:“考《晋书》又称陈勰为典兵中郎将,武帝每出入,持白兽旛在乘舆左右,卤簿陈列齐肃。《舆服志》载卤簿仪式亦有典兵中郎中道督摄之文。典兵中郎将为今领侍卫之职,而得
官名。见“公府士曹”。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济宁卫设管河指挥一人,掌河堤防卫之事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集贤院,员额四人,掌造集贤院所用毛笔。
宋朝贡举考试之一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四年(1144),命居住临安(今杭州)原籍在一千里以外的举人,附于国子监发解试,另立号考校,以同文馆为考场,故称同文馆试。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绍兴十四年(公元114
官制术语。唐、宋官员以微过谴逐者,经一定考限或遇恩赦而迁用于内地,称量移。白居易《贬江州司马自题》:“一旦失恩先左迁,三年随例未量移。”宋制,官员贬谪至边远地区,遇恩赦而迁至距京师较近的地区,称为量移
官名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设,以河南路宣抚使史天泽兼任,掌管唐、邓、陈、蔡、枣阳等处军队。二年,史天泽升中书省右丞相,官罢,代之以江汉大都督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