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“谥”、“谥法”。
即“拜他拉布勒哈番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始置,为从七品贴职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0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供役刑徒及守护王宫等事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罪隶,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役百官府与凡有守者,掌使令之小事。凡封国若家,牛助为牵傍。其守王宫与其厉禁者,如蛮隶之事”。
国立学校名。隋朝国子寺置,设博士二员、助教二员,教授书法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复置,隶国子监,置博士二员、助教一员,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,以石经、《说文》、《字林
官名。太原府长官,唐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改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置,员一人,从三品,总领府事,为留守。同时,代北都牧行事。
官名。魏设五兵尚书,掌管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;别兵为五兵尚书之一,掌管胡骑、越骑等。后来晋和除北周北魏外的南北朝都沿用此制。参看《宋书·百官志》和《通典·职官》。
明清按察使之别称。
官署名。金朝设于宣宗贞祐四年(1216),备咨询,以谏官许古等掌其事。
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。洪武二年 (1369) 始置,选能疾行者二百人,以百户领之,负责传递军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