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兼理惩戒机关
国民党政府时期,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,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。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,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,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。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,即可实行惩戒。
国民党政府时期,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,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。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,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,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。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,即可实行惩戒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射声率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唐置,掌守卫陪从之事。其官有典军、副典军各二人,帐内六百六十七人,校尉、旅帅、队正、队副若干人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亲王亲事府》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两京仓廪积,计度东京粮料、百官禄米、厨料。
官署名。又叫“内行厂”,“内办事厂”。明武宗时刘瑾专权,特在京城荣府旧仓地设立,由他直接指挥,从事镇压人民及反对他的官员,权力在东厂、西厂之上,两厂也在被监视之列。刘瑾死后废除。见《明史·刘瑾传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本部人事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筹划、军职铨叙、文职铨叙、教育、福利、军法六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
官名。新莽置。地皇二年(后21)王莽因三捕“盗贼”群起,故置此官,以镇压之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掌捕盗贼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“三辅盗贼麻起,乃置捕盗都尉官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设此官署,“掌守禁门等处应直宿卫”,“天历二年,奏隶大都督府。定置官,达鲁花赤一员、万户一员、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、提控案牍一员。镇抚一员、吏目一员。千户所三翼,千户三员、百户九员、弹压三员。
官名。西汉大司农与水衡都尉的属官都有均输令及丞,统一征收、买卖和运输货物,以调剂各地供应。大司农主管全国的物资货币,水衡都尉主管京畿的税收货币,所以都设均输令及丞,不过大司农属下的均输令丞,主管全国均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