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京郊社署丞
见“两京郊社丞”。
见“两京郊社丞”。
清朝吏部铨选制度。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,均由吏部发给文凭。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,称为领凭。吏部发给外官文凭,某月某省均有定章,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,谓之对月领凭。凡升选官赴任者,京官由吏部知照
官名。清末设,左右各一人,为度支部的副长官。见“度支部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掌详覆之事,以刑部侍郎领之,下设郎中、员外郎佐理其事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二十六年(1156)复置,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。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为主持辽北面中央大政的政府机构总称。有契丹枢密院,北、南宰相府,北、南大王院,宣徽北、南院,大于越府,大惕隐司,夷离毕院,大林牙院,敌烈麻都司,文班司,阿札割只。辽朝重北轻南,所以北面
东汉光禄勋所辖左、右、五官三中郎将署所掌郎官合称。时罢车、户、骑三将,故中郎、侍郎、郎中皆分属三署。以郡国所举孝廉补之,年五十以上属五官,其次分在左、右署,以供官吏人材之储备。其功高久次者得举茂才。尚
清朝对八旗官学生、觉罗学生、算学生、义学生等之统称。乃官员出身之一,属“异途”。其经考试入仕,用从九品笔帖式、库使、外郎等。参见“出身”②
战国秦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,又称“臣邦真戎君长”。真,谓纯粹少数民族血统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真臣邦君公有罪,致耐罪以上,令赎。”
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属此缺者有江苏之太仓、上海等十县,浙江之仁和、海宁等十七县,山东之诸城、胶州等七州、县,广东之东莞、香山等十三县,福建之闽侯等九县之佐贰、首领官。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,俱三年俸满有政绩
官名。见“司则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门下坊,置内直监、副直监等,掌东宫衣服、笔砚之事。隋改内直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