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知御书典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集贤院。典是掌各种事务的杂任职,专知御书典为专司御书的典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集贤院。典是掌各种事务的杂任职,专知御书典为专司御书的典。
即官位。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仁义忠信,乐善不倦,此天爵也; 公卿大夫,此人爵也。”
官制用语,即除故官,授新官。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:“七年,南巡园陵,特诏秉从……及行至南阳,左右并通奸利。诏书多所除拜。”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阶,秩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使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平秩郎。见《金
官名。即驿丞,又名传宰。详见“驿丞”条。
官名,掌爵禄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以代大与汉王三年降,为雁门守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大与,主爵禄之官。”
东汉时御史中丞、司隶校尉、尚书令三官合称。汉朝百官朝会,一般接席而坐,光武帝刘秀特诏御史中丞、司隶校尉与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,以示优宠,故京师号曰“三独坐”。指御史中丞、司隶校尉和尚书令三位官员;因这
指管仓库、园林的小官。汉朝官制,丞相、列侯、令丞都用正方形的印,而掌管仓库、园林的小官却用长方形的印,为正方形印之半,故称半印。其后各朝多沿用,称为“半印”。见清朝冯云鹏《金石索五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囚禁罪犯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掌囚,下士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守盗贼。凡囚者, 上罪梏而桎, 中罪桎梏。 下罪梏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。其地位次于管驾、管轮诸职。见“征税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