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林署令丞
官名。隋唐与元为上林署的正副主官,金代地位在上林署提点之下。参见“上林署”。
官名。隋唐与元为上林署的正副主官,金代地位在上林署提点之下。参见“上林署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四人,并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置,配置在京师
吏名。又称押司官。宋朝州县及部分中央机构设。地位在手分之上,常负责某一方面事务,如负责粮料,为粮料押司官等。县押司则与县录事合称押录,为县衙最高吏员。吏员名。又称押司官,宋置于部分中央官署及州、县,掌
参见“候官”。
郡门下吏名。《晋书·张辅传》记天水郡有帐下督,即东汉时郡府门下督盗贼之职。参见“门下督盗贼”。
即部落联盟的首领,其主要职务是军事统帅和主祭。传说中的颛顼、帝喾都是中国古代前期部落联盟的首领;尧舜禹为后期部落联盟的首领。大酋长的产生,本是通过部落联盟的推选,即所谓“禅让”,但是在后期部落联盟时,
官名。元置,为太史院的佐官,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身边的侍从护卫,亦称“三郎”或“三郎卫士”,属三郎大帅和幢将。除直宿禁中外,也随同皇帝外出征伐。选用宗室或代人功臣子弟中善于骑射者充任,位在内细射之上,也可作为起家官。孝文帝改定官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治拉萨街道之事。设五品官二人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朝内医生的一种。员额九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”。清朝都察院所属机构。掌稽察内务府事务,兼稽察紫禁城内混入客留闲杂人等之事。雍正四年(1726),设内务府御史四人,十三年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设二人,由协理陕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