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大宪
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(或巡抚)、布政使、按察使之合称。
清朝地方官员称总督(或巡抚)、布政使、按察使为三大宪。
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(或巡抚)、布政使、按察使之合称。
清朝地方官员称总督(或巡抚)、布政使、按察使为三大宪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佐理旗政,地位在协理台吉之下。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副章京或闲散梅伦代之。印务梅伦限于台吉出身者充任。
官名。新莽地皇元年(后20 )分大司马为前后左右中五员,分掌军政。更始政权亦分设左、右大司马。东汉初合为一员,旋罢。三国吴孙权赤乌九年(246) 复分置左、右,孙亮建兴(252—253)中合为一员。十
见“协尉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磨制石磬类乐器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磬氏为磬。”官名,周置,掌选磬。《周礼·冬官》:“磬氏为磬。”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宋朝称“堂札子”,系中书行遣小事时所颁公文。清朝称“堂札”,即堂官委派属员差务时所颁公文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长官,置一人。
参见“司矢”。
官名。《汉书·景十三王传》: 成帝建始元年(前32),“复立元弟上郡库令良”。官名,汉朝在边郡置库令库丞,掌武器等物的储藏。见《居延汉简释文·卷一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代行司隶校尉之职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更始将北都洛阳,以光武行司隶校尉,使前整修宫府。”司隶校尉,初置持节,率中都官徒一千二百人,督大奸猾。后罢其兵,掌率隶巡察。参看“司隶校尉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