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衔名。唐朝宰相职衔名义。停知机务即罢宰相职。《旧唐书·太宗纪下》: 贞观二十二年(648)正月“刑部侍郎崔仁师为中书侍郎,参知机务”;《睿宗纪》:景龙四年(710)“崔曰用为雍州长史,薛稷为右散骑常
详“太医院九科”。
官名。唐朝以后中央行政机构户部之最高长官。总掌户部事。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(649),高宗登基,以避太宗讳,改民部尚书设,隶尚书省之下。额一员,正三品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称司元太常伯,咸亨元年(
南宋候补太学生、国子生、武学生简称。孝宗乾道二年(1166),准许在朝清要官牒送期亲子弟充待补国子生。其后,太学正式实行待补法,各州解试落第人百人取三或取六,留为待补太学生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八则治理都鄙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都则,中士一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庶子四人,徒八十人”。郑玄注: “都则,主都家之八则者也。”贾公彦疏:“郑(玄)知主
官名,汉置,掌收盐税。出盐多的郡县置令,其次置长,皆有丞,秩次如县、道。参看“盐官令”条。
见“经略安抚使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军机处等衙门请旨而授官之例。运使皆请授,道府亦有请授者。凡请授,由军机处奏请,以俸深道十人、知府十人进单请旨特授; 由吏部奏请,则以在部候补之
见“殿中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