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置,属剑浦县。即今福建南平市西北黄墩。明废。
即伊吾卢。在今新疆哈密市西北四堡。《后汉书·西域传》:建初二年(77),“复罢屯田伊吾,匈奴因遣兵守伊吾地”。即此。
在今贵州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东三里。《清一统志·安顺府》:东坡山“高三十里,亘十余里,州之镇山。与山连麓者有笔架山”。
即汉代蒲类海。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县西北巴里坤湖。清乾隆《西域图志》卷24:巴尔库勒淖尔,“旧音巴里坤淖尔。在镇西府城西北十五里。周一百二十余里。源出天山北麓,西北流百余里。汇为巨浸”。
即今江苏铜山县北垞城。《明史·河渠志三》: “河漕者,即黄河,上自茶城与会通河会,下至清口与淮河会。”
在今山东高青县东南高城镇东南隅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5高苑县“隔会水”条下:“又马厩湾,亦在县东南。相传齐桓公牧马处。”
南宋嘉定十年 (1217) 析昆山县东境五乡地置,属平江府。治所即今 上海市嘉定区。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为州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复降为县,改隶苏州府。清雍正三年 (1725) 改属太仓州
唐、五代方镇名。本湖南观察使,中和三年 (883) 升为钦化军。光启元年 (885) 改武安军,治所在潭州 (今湖南长沙市)。领潭、衡、郴、连、道、永、邵等州。辖境相当今湖南大部、广东北部、广西东北部
即今四川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东北县坝乡。清光绪《黔江县志》卷2:县坝场在“县东三十里,通咸丰道”。古石城县治此,古城遗址尚存。
即今江苏大丰县南沈家灶镇。旧属东台县。清嘉庆《东台县志》卷8:县北“六十八里灶曰沈家灶(今丁溪场署商垣移设在此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