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记.曲礼上》:“邻有丧,舂不相。里有殡,不巷歌。”东汉.郑玄注:“助哀也。相,谓送杵声。”据《礼记》所载,中国古时邻居有丧事,舂谷之时便停止唱号子,以表示致哀而不相扰之意。后用为咏邻里和睦之典。唐
宋代寇准富贵后抚摸疮痕思母而哭的故事。《记闻录》:“寇莱公少时,不修小节,颇爱鹰犬。太夫人性严,每不胜怒,举秤锤投之中足流血,由是折节从学。及贵,母已亡,每扪其疮痕,辄哭。”寇莱公:寇准,北宋时曾任丞
同“首阳饿”。元段成己《吕氏用静斋》诗:“他年两绳床,分忍西山饥。”
同“秦关百二”。清赵翼《接同年陈兰江书知其官金华教授喜而有赋》诗:“歌袴尚传秦百二,诗筒好递浙西东。”
同“剑及屦及”。《新华日报》1943.1.31:“社会上各界领袖,能以身作则,剑及履及的来做,则移风易俗,也绝不是挟泰山以超北海的难事。”见“剑及屦及”。[例]社会上各界领袖,能以身作则,~地来做,则
源见“举案齐眉”。泛指妻子敬爱丈夫。《聊斋志异.邵女》:“孟光举案,而人不以为谄,何哉?分在则然耳。”
悲惨的境况使人不忍心看。鲁迅《致周茨石》:“灾区的真实情形,南边的坐在家里的人知道得很少。报上的记载,也无非是‘惨不忍睹’一类的含浑文字。”述补 悲惨得不忍心看下去。万宏伟《百年嫂娘》:“嫂娘知道,~
五刑:秦以前指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五种刑法。 五刑的律例有三千条,其中罪行没有大过不孝的。 古代认为子女不孝是罪大恶极。语出《孝经.五刑章》:“子曰: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”《资治通鉴.梁
同“蟾蜍宫”。唐 许昼《中秋月》诗:“应是蟾宫别有情,每逢秋半倍澄清。”明朱鼎《玉镜台记.闺思》:“岁月易推迁,倏尔经年,又是秋之半,蟾宫几缺圆。”源见“蟾宫折桂”。唐以来称科举及第为蟾宫折桂,因以“
同“薏苡明珠”。南朝 梁任昉《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》:“分虎出守,以囊被见嗤;持斧作牧,以薏苡兴谤。”【典源】 《太平御览》 卷四五二引晋·司马彪《续汉书》曰:“昔马援以薏苡兴谤,王阳以衣囊邀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