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

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

形容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蛮不讲理地加人罪名。公元前651年,晋献公死。受晋献公之托,大臣荀息拥立骊姬之子奚齐为君。这时,以里克、丕郑为首的忠于太子申生、公子重耳、公子夷吾的一班大臣派人刺杀奚齐于停丧处所。而后,荀息又拥立奚齐的弟弟卓子为君。不久,又被里克派人杀之于朝,荀息也被迫自杀。在秦、齐诸大国的支持下,夷吾归国为君,是为晋惠公。他即位后,为了巩固自己地位,就于公元前650年下令里克自杀。他说,没有你,我就当不了国君。然而,几个月来,你先后杀死了两个国君和一个大臣,现在我当你的国君,不是很困难的吗?里克这时已看透了晋惠公的真实面目。回答说,如果我不杀死那两个国君,哪里轮到你坐这个位子。你现在想处死我,给我强加一些罪名,那是很容易的。随即自杀了。

【出典】:

左传·僖公十年》:“夏四月,周公忌父、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。晋侯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,公使谓之曰:‘微子,则不及此。虽然,子杀二君与一大夫,为子君者,不亦难乎?’对曰:‘不有废也,君何以兴?欲加之罪,其无辞乎?臣闻命矣。’伏剑而死。”

【例句】:

宋·刘克庄《与郑丞相书》:“凡人之身,岂能无过;苟欲加罪,何患无辞!” 清·归庄《感事寄二受翁二首》之二:“欲加之罪岂无辞,惟德成邻乃见疑。”


其他 《左传·僖公十年》载:晋献公死后,晋大夫里克先后杀公子奚齐和公子卓,以及大夫荀息。新君晋惠公即位后杀里克。将杀里克时,惠公派使臣对他说:“微子则不及此。虽然,子弑二君,与一大夫,为子君者不亦难乎?”对曰:“不有废也,君何以兴? 欲加之罪,其无辞乎? 臣闻命矣。”伏剑而死。后用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”指随心所欲地诬陷别人。姚雪垠《李自成》2卷27章:“‘可是,老徐,李自成没有什么罪名,咱们收拾了他,对别人怎么说呀?’‘~!’”△贬义。用于指罗织罪名,诬陷无辜者。→故入人罪 罗钳吉网 莫须有 ↔罪有应得 不打自招。也作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词”。也省作“欲加之罪”。


【词语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】  成语: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汉语词典: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

猜你喜欢

  • 聚车看卫玠

    源见“看杀卫玠”。形容观看美好东西之人甚多。南朝 陈岑之敬《洛阳道》诗:“聚车看卫玠,连手望安仁。”

  • 切瑳

    同“切磋琢磨”。《荀子.天论》:“若夫君臣之义,父子之亲,夫妇之别,则日切瑳而不舍也。”宋王安石《寄吴冲卿》诗:“切瑳非无朋,阻阔嗟何速!”【词语切瑳】   汉语大词典:切瑳

  • 射龟

    六朝.佚名《燕丹子》载:燕太子丹为刺杀秦王,请来荆轲,照料无微不至,恐有不周之处。一次,二人在东宫观赏池水,“见一大龟浮出水面,荆轲捡瓦击龟,太子便命人取金丸给荆轲,代瓦击射”。战国时,燕太子丹非常敬

  • 左提右挈

    挈(qiè切):提携。引申为扶持;支持。此典指互相支持。后以此典比喻互相扶持;也比喻父母照顾子女。秦朝末年,各地纷纷起义,原来六国后裔也相继扩充实力。有一次,赵王武臣派韩广西略燕地。韩广一到燕地,就被

  • 胶柱鼓瑟

    胶(jiāo交):用胶粘住物件。柱:瑟上用来拧转丝弦的短轴。瑟(sè色):古代弦乐器,象琴。 此典指蔺相如对赵孝成王说:赵括死读兵书,不会灵活运用。如瑟上的柱被用胶水粘住,不能拧转丝弦,不能调动,只能

  • 刘蕡下第

    《新唐书.刘蕡传》载,唐文宗太和二年(公元八二八年),举贤良方正,对策于朝廷。刘蕡策对,极诋宦官。考官冯宿等虽然叹服其文章才学,因畏惧宦官的权势,而不敢录取。“河南府参军事李邰(注:或作郃,误)曰:‘

  • 王子谢时人

    源见“王乔控鹤”。喻得道成仙。以咏缑山。唐吴筠《缑山庙》诗:“逶迟轘辕侧,仰望缑山际。王子谢时人,笙歌此宾帝。”

  • 瑜不掩瑕

    源见“瑕不掩瑜”。喻指优点不能掩盖缺点。五代王定保《唐摭言.进士归礼部》:“昂因曰:‘观众君子之文,信美矣;然古人云:瑜不掩瑕,忠也。其有词或不典,将与众评之若何?’”明谢榛《四溟诗话》卷二:“虽盛唐

  • 千里寄鹅毛

    同“千里送鹅毛”。宋苏轼《扬州以土物寄少游》诗:“且同千里寄鹅毛,何用孜孜饮麋鹿。”【词语千里寄鹅毛】  成语:千里寄鹅毛汉语大词典:千里寄鹅毛

  • 膏火自煎

    《庄子.人间世》:“山木自寇也,膏火自煎也。”成玄英疏:“膏能照明以充镫炬,为其有用,故被煎烧。岂独膏木,在人亦然。”因以“膏火自煎”比喻人因有才能或有财产而得祸。三国 魏阮籍《咏怀》之八:“膏火自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