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刑:秦以前指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五种刑法。 五刑的律例有三千条,其中罪行没有大过不孝的。 古代认为子女不孝是罪大恶极。语出《孝经.五刑章》:“子曰: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”《资治通鉴.梁
唐.王勃《送杜少府之任蜀州》诗:“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。”谓好朋友虽然远在天涯,犹近如比邻。明.王世贞《与吴明卿书》之一:“天涯比邻,固古人神旷之说。”见“天涯若比邻”。明·王世贞《与吴明卿书》之一
源见“五鹿角折”。形容人雄辩多才,在争论中所向无敌。清毛奇龄《冯二宿荣迁国子监博士》诗:“折角定教倾五鹿,画衣应早兆三颤。”
【出典】: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“秦伯素服郊次,乡师而哭曰:‘孤违蹇叔,以辱二三子,孤之过也。不替孟明,孤之过也,大夫何罪?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。’”【例句】:唐·房玄龄《晋书·后妃上》:“贾公屡有勋社
亦作“长颈乌喙”。喙:( ㄏㄨㄟˋ huì 会)嘴。长颈尖嘴。形容相貌丑陋。《史记.越王勾践世家》:“范蠡遂去,自齐遗大夫种书曰:‘蜚鸟尽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。越王为人,长颈鸟喙,可与共患难,
《后汉书.虞延传》:“虞延字子大,陈留东昏人。建武初,仕执金吾府,除细阳令。每至岁时伏腊,辄休遣徒系,各使归家,并感其恩德,应期而还。有囚于家被病,自载诣狱,既至则死。延率掾(吏)殡于门外。百姓感悦之
同“强弩之末”。元 刘壎《隐居通议.诗歌一》:“一炬可攻连营,强弩不穿鲁缟,优劣可得而论关。”
同“徐巿东游”。元 萨都剌《吴越两山亭》诗:“仙乘缥缈东海东,徐福楼船竟何益?”
见“咳唾成珠”。
凫:野鸭。乙:通“”,燕子。同样一只大雁,越人认为是野鸭,楚人认为是燕子。比喻由于主观条件的制约,对同一事物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。南朝时,佛教盛行,道家也不示弱。司徒从事中郎张融(事迹见“量体裁衣”条